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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公告|乐清市妇幼保健院告患者及家属须知
发布时间:2020-04-28 11:04:38 阅读次数:2390 信息来源:
您好!
为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文件要求,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我院最新防控措施告知如下:
门诊
01、门诊建议患者预约就诊。请患者至少提前一天预约,并按规定的预约时间段,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院就诊,减少院内滞留时间,避免人流聚集。
预约渠道:关注“乐清市妇幼保健院”公众号进行预约;
拨打0577-61575505,电话预约;
院内自助机预约;
医生诊间预约。
03、所有出现发热、咳嗽症状的复学学生须前往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、抗体检测。
04、14天内有在高危地区旅居史及接触史患儿,须前往发热门诊排查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、抗体检测。
05、入院后请全程佩戴口罩,候诊时请您与他人保持至少一米间距,就诊时严格遵守一人一诊一室。
住院部
01、即日起我院所有病房实行严格的24小时出入管控。
陪护人员若为近十四日从外地返乐人员则不得陪护,必须提供新冠病毒抗体(IgG、IgM)检测、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。
陪护人员凭发放的陪客手腕带、实时健康码(绿)、体温检测结果正常三项条件齐全方可进出病区。陪护过程中全程佩戴发放的手腕带不得自行摘下。
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勤洗手,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。
为确保您和家属的生命健康安全,希望能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若规定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!
乐清市妇幼保健院
2020年4月28日